台中地院-三年以上重罪 商品圖像 商品資訊 A先生:謝謝張律師在事發第一時間就給予協助,一路從警局、地檢署再到法院,來來回回積極和對方磋商,最後免於牢獄之災終於能放下心中一顆石頭,回歸正常生活,衷心感謝。 商品Q&A 提問者稱呼 E-mail 手機 電話 留言內容 驗證碼